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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5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0日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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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2015年,濮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密围绕市

2015年,濮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保一促”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保红线、保发展、保效益、保秩序、保权益、促改革”,立足开拓创新,着眼赶超发展,持续坚持“多、活、快、好、实”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土资源管理总体趋势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大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努力以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整体向好。

(一)土地供需情况。2015年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大环境影响,全市建设用地批准面积和供地面积同比都呈下降趋势。

1.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全市全年获批建设用地1512.23公顷(批次用地1291.52公顷,单独选址用地220.71公顷),同比下降6.34%,其中农用地转用1117.1公顷,同比下降11.08%,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791.51公顷,同比下降29.24%。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获批面积与往年相比略有下降,但仍趋近十年来第三高,显示全市城市建设和项目投资仍然强劲。

在获批建设用地中,市本级获批准建设用地655.34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397.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159.93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为586.69公顷,同比下降71.03%。其中商服用地34公顷,同比下降48.19%;工矿仓储用地229.00公顷,同比下降58.45%;住宅用地190.53公顷,同比下降44.81%;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33.16公顷,同比下降87.47%。全市建设用地供给面积下降明显,除因国家经济大环境影响外,同时显示国土资源系统落实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效果显现。
    在已供应土地中,市本级建设用地供地237.5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14公顷,同比下降89.3%;工矿仓储用地51.01公顷,同比下降48.2%;住宅用地83.22公顷,同比下降54.99%;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99.16公顷,同比下降63.38%。

(1)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情况

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供应总面积为399.48公顷,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68.09%,同比下降42.95%;出让合同价款320820.45万元,同比下降40.74%。其中“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72.72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93.3%,同比下降43.5%;“招、拍、挂”成交价款314156.53万元,占出让合同总价款的97.92%,同比下降39.35%。

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92.20公顷,出让合同价款107563.66万元。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85.93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93.2%,“招、拍、挂”成交价款105654.28万元,占出让合同总价款的98.22%。

(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情况

全年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总面积187.22公顷,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31.91%,同比下降85.9%。

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供应总面积145.33公顷,占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61.18%,其中保障房用地46.17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99.16公顷。

    3.工矿仓储用地情况

   全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面积229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39.03%,同比下降58.45%。其中市本级工矿仓储用地供应总面积51.01公顷,占市本级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21.48%,同比下降48.2%。

     (二)国土资源收入情况。2015年全市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收入321550.45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总额320820.45万元(“招、拍、挂”方式出让成交价款314156.53万元),土地收益租金收入730万元。

在整个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收入中,市本级征缴土地出让金107563.66万元(“招、拍、挂”方式出让成交价款105654.28万元)。

全市共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5018.55万元,同比下降34.49%。其中中央4524.46万元,地方10534.09万元。

(三)耕地保护情况。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和耕地质量提高,进一步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综合整治规模和投入整治资金创历史新高。

(四)涉土执法和信访情况。2015年土地违法出现新动向,道路、社区和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多,所占比重较大,该类违法用地拆除困难,给土地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全市土地违法违规和涉土信访总量同比下降明显。

1.土地执法情况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充分发挥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作用,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主线,以强化土地执法日常监管为重点,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土地动态巡查为抓手,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协调联动,注重执法工作创新,努力在“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上做文章,执法监管效能得到了全面提高。全年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39件,同比下降5.16%,涉及土地面积39.47公顷,同比下降57.33%,其中耕地面积28.59公顷,同比下降44.67%。立案147件,结案147件,收缴罚没款2052.28万元,没收建筑物面积65.64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面积43.35万平方米,党政纪处分23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

2.涉土信访情况

为有效化解涉土信访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意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不良记录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成立国土资源纠纷矛盾调解委员会,积极创新季通报和重大信访案件函告地方政府等涉土信访工作方法,涉土信访工作成效显著,信访总量下降明显。全市全年共收到来信来访件183批次、53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7.67%、15.58%。其中进京访33批次、17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9.23%、20.83%,分别占信访总件数和总人数的18.03%、32.20%。

市本级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批次、123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5.7%、54.1%。省厅交办案件42起,市群工部交办案件13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五)制度创新情况。一是网上招拍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拟定《濮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招拍挂出让制度》,全面完成相关软件设计,已实现网上挂牌与网上拍卖同步和市、县土地网上出让同步,竞买资格审查与网上成交确认的有机衔接。二是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政文〔2014〕69号),完成全市征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新标准较原标准平均提高24.85%,大大提高了被征地群众的保障水平。三是制定《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中交办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信访事项不良记录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对社会风险评估、领导接访、领导包案、不稳定因素排查等信访事项进行强化落实,明确处理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具体措施,细化责任追究,为全面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提请市政府出台《濮阳市市城区工业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试行)》,缓解了政府储备资金压力,加快了工业项目供地速度。五是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意见》(濮国土资发〔2014〕113号),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六是在赴外地学习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整合科室职能,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力,努力打造“保姆式”服务,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结。绘制《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征收、供应、登记发证业务流程图》,在濮阳日报等媒体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29项业务工作集中梳理优化,行政审批类事项减少75%,审查所需提供资料减少19%,办理时限缩减38%。建设用地报批的资料审核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非单独选址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由法定的20日,缩减为8个工作日。

二、存在问题

(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占补”平衡日益艰难。随着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的减少,补充耕地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周期越来越长,占补平衡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华龙区和开发区占补平衡问题尤其突出,在区内已经不能解决占补平衡。究其原因,一是中央强化耕地占优补优,对占补平衡耕地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要求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数量相同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长期以来,各地普遍存在重视补充耕地数量,轻补充耕地质量的现象。二是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匮乏。2010年末濮阳市未利用地总规模为18000公顷。近年来通过实施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开发利用后备资源12933.33公顷,再加上濮阳县域内的黄河滩涂约2533.33公顷和金堤河滩涂800公顷划为国家湿地保护区,成为不宜开发的后备资源。截至目前,濮阳市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仅剩1733.33公顷,且大多零星分散,不易开发,今后占补平衡工作难以实现。

(二)上级对用地报征要求更加规范,严格履行程序影响进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进一步严格用地报批征收程序。主要体现在:一是征地报批前必须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进行告知、组织听证,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或被征地村民委托代表进行确认。二是必须进行征地报批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各地一律不得上报土地征收报件。三是对征收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严禁使用土地。这些硬性规定都需要地方政府在土地报批和征收工作中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工作,履行一系列程序,做到全面及时的信息公开,必然影响土地报批和征收工作进度。

(三)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土地违法问题仍较为突出。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数据,全市疑似违法图斑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了46.46%,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15%、省定10%的问责比例,按违法性质,其原因分为:一是道路占地违法。二是部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宅基地占地违法。三是濮阳县等县区种养殖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另外,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产业集聚区部分工业项目用地存在未供即用违规用地问题,如S101省道项目用地和濮东产业集聚区部分工业项目用地。究其原因:一是部分项目为省市重点项目,项目单位在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二是部分县(区)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项目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项目单位投资建设。有的项目依法处置后能按要求主动补办用地手续,有的项目不配合,导致全市形成土地征收供应率低、违法用地比例高的局面。

     三、工作建议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结合实际,濮阳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持续坚持“多、活、快、好、实”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积极稳妥推进国土资源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抓紧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工作。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控制、部门协作的要求,以城乡规划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用地规模为边界,探索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划合一”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核标准,将划定城乡发展边界列为工作重点,严控城市和乡(镇)边界,同时在规划修改中要充分考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民财产权保障等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是稳步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结合国务院出台的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集体土地流转指导意见和我市城市发展的特征要求,按照省国土厅的部署,积极探索拟定适合我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三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继续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尽快将梳理优化的29项业务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具体操作细则,严格贯彻落实。四是积极争取试点,大胆制度创新。积极争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享受优惠政策,树立试点成功就是亮点的理念,用足用活政策,用政策引领,加快制度创新,为国土资源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加快推进包含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严格征地程序,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坚决杜绝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损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行为。二是全面执行《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意见》、《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集中交办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依靠县(区)政府大信访的力量,认真做好排查化解工作,把问题消化在当地,解决在初始。

(三)加强依法行政,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外部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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