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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2015年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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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濮阳市2015年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2015年以来,濮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省、市国

濮阳市2015年上半年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2015年以来,濮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持续坚持“多、活、快、好、实”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国土资源管理总体趋势

上半年,濮阳市国土资源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正确面对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机遇,积极迎接新挑战,谋定而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整体向好。

(一)土地供需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上半年全市上报建设用地405.447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3.7826公顷(未利用地18.4525公顷,农用地385.3301公顷,耕地359.2842公顷)。获批建设用地724.2573公顷,同比减少25.14%,环比增加32.94%。

市本级上报建设用地2.8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8499公顷(农用地2.8499公顷,耕地1.3055公顷)。获批建设用地178.1322公顷,同比减少61.79%,环比减少5.79%。

2.国有建设用地征收情况

上半年全市建设用地征收328.8033公顷,征地补偿金额23093.19万元。其中本年批准本年征收77.338公顷。

市本级建设用地征收128.0214公顷,征地补偿金额16894.63万元。其中本年批准本年征收12.4148公顷。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55宗、135.4539公顷,供地面积同比减少57.36%,环比减少49.65%。其中,商住用地29宗、64.99公顷,供地面积同比减少49.72%,环比减少31.79%;工矿仓储用地18宗、22.1559公顷,供地面积同比减少86.62%,环比减少65.0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宗、44.4962公顷,供地面积同比增加95.24%,环比减少59.68%;交通用地1宗、3.8119公顷。

市本级建设用地供应13宗、41.5991公顷,供地面积同比减少21.64%,环比减少77.45%。其中商住用地2宗、1.155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宗、40.4435公顷。

(1)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情况

上半年全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9宗、93.8936公顷,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69.32%,出让面积同比减少67.84%,环比减少68.14%;出让合同价款72484.25万元,同比减少71.39%,环比增加7.56%。其中,“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3宗、81.8542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87.18%,“招、拍、挂”出让面积同比减少48.53%,环比减少61.62%;“招、拍、挂”成交价款60745.75万元,占出让合同总价款的83.81%,同比减少63.99%,环比减少58.24%。

(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情况

上半年全市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6宗、41.5603公顷,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30.68%,同比增加61.58%,环比减少74.27%。

3.房地产用地情况

上半年房地产供地64.99公顷,占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47.98%,同比减少49.72%,环比减少31.79%。

4.工矿仓储用地情况

上半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地总面积22.1559公顷,占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面积的16.36%,同比减少86.62%,环比减少65.04%。上半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地面积为近4年同期最低。

5.2012—2015年建设用地批准征收供给情况

截止2015年上半年,2012年以来全市建设用地获批6348.9798公顷,征收4592.0038公顷,供给3719.7139公顷,已批准未征1756.976公顷。

(二)国土资源收益情况。上半年国土资源收入83241.13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72484.25万元(“招拍挂”60745.75万元),非税收入10461.18万元,地租296万元。

非税收入中,耕地开垦费1050万元,国土罚没收入220万元,工本费0.08万元,其他非税收入5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9194.1万元(中央2758.23万元,地方6435.87万元)。

(三)耕地保护情况。上半年土地整治开工项目3个,投入整治资金28866万元,项目总规模17702.1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87.34公顷。

(四)涉土执法和信访情况

1.土地执法情况

2015年上半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0件,同比减少12.62%,涉土地面积16公顷,同比减少4.07%,其中耕地12.46公顷,同比增加12.15%;环比分别减少33.82%、29.79%和28.72%。立案56件,结案2件。

涉土违法案件中,企业单位涉土违法案件6件,涉土面积5.55公顷,其中耕地4.55公顷;村(组)集体涉土违法案件2件,涉土面积1.62公顷,其中耕地1.62公顷;个人涉土违法案件82件,涉土面积8.88公顷,其中耕地6.29公顷,分别占总案件数、涉土面积的91.11%、55.5%。

2.涉土信访情况

上半年共收到来信来访件53批次,同比下降45.36%,环比下降38.37%;来访136人次,同比下降67.69%,环比增加23.63%。其中京访11批次42人次,分别占信访总件数和总人数的20.75%、30.88%,同比分别下降39%、53%,环比分别下降26.67%、52.27%。

来访件中,违法占地20批次、54人次,权属争议6批次、10人次,征地纠纷7批次、23人次,砖瓦窑1批次、4人次,其他19批次、45人次。

市本级来访件27批次、70人次,分别占全市的50.94%、51.47%。

(五)地质矿产情况。上半年地质矿产管理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防治灾害”为目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储量报告拥有率和储量登记率达到目标要求。二是对单独选址项目华电台前电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评估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三是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救援队,建立灾情速报机制。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清丰县前游子庄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全部完工,进入验收阶段。“濮阳市中原油田(五厂)石油污染重点区土壤修复”项目野外工程已完成85%。

(六)国土测绘情况。上半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对400余台测绘仪器进行了送检,审查转报2家测绘资质申请和2家测绘资质升级申请。二是完成了市、县测绘地理信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申请工作。三是加强测绘市场监管,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实现了测绘任务及时网上备案。

(七)地籍管理情况。上半年地籍管理工作以土地产权管理为核心,以地籍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地籍管理制度,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实现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一是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做到了与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规划调整、基本农田划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了土地变更调查的一查多用功能。二是市本级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和变更登记93宗,城镇住房土地登记3000余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1宗。其中抵押登记为企业融资5.2亿元。三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已完成1002441宗、62331.65公顷全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工作,进度全省领先。

(八)制度创新情况。一是为简政放权,提升工作效率,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区政府(管委会)部分规划国土管理职责的通知》(濮办〔2015〕20号)。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储备工作,加强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储备程序、办理储备土地手续等资料的管理,下发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储备工作的通知》。三是认真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提请市政府下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15〕19号)。四是为健全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规范我市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行为,3月31日下发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提供补充耕地交易指标相关信息的通知》。五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委和省厅信访工作新精神,规范我市涉土信访办理程序,有序引导我市涉土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下发了《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土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通知》(濮国土资发〔2015〕35号)。

二、存在问题

上半年,受大环境影响,全市经济增速跌落,下行压力加大,土地需求、供给持续下降,涉土违法、信访案件明显减少。纵观上半年国土资源数据,深入分析国土资源管理新常态,我市国土资源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

(一)总体需求下降,支撑保障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进入经济新常态以来,房地产业、实体工业整体下滑,受此影响,全市房地产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生产性用地需求大幅下降,建设用地报批获批面积季度性持续走低,建设用地总体需求减少,土地供需矛盾有所缓解。但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基础性生活、生态用地需求显著增加,建设用地需求呈多样化趋势,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国土系统需肩负起保障多样化用地需求和推动结构调整的双重重任。二是随着“四化”同步推进和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民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生态性新兴产业等惠民工程用地需求大量增加。上述工程关系地方形象,牵涉众多群众利益,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做好上述工程的用地保障是国土系统工作的新挑战。三是近2年来,工业投资项目减少,稳增长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对一些招商引资项目更加珍惜,土地使用条件、项目落地时间要求更加规范,地方政府外部经济性涉土违法违规行为将大量增加,国土系统需要面对新形势,破解新矛盾,维护土地使用秩序和支撑地方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供给压力降低,节约集约用地依然困难。新常态下国土资源供需形势已发生新变化,节约集约利用、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已成国土资源利用的大方向。一是2012年以来全市建设用地获批6348.9798公顷,获批建设用地中还有1756.976公顷未完成征收任务,2629.1659公顷未完成供给任务。且 上述获批建设用地大部分为房地产、工业用地,在房地产供给过剩、工业发展前景不明朗的大背景下,做优上述增量建设用地困难。二是我市一些老的住宅小区普遍土地利用效率低,且房屋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由于涉及利益调整和其他因素,日前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土地盘活困难;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濮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因位置规划改变,原规划工业用地无法供地,老企业搬迁缓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全市8个产业集聚区内原有项目相当部分存在投资强度低、亩均税收少、容积率遵循旧规定等土地低效利用现象;由于工业用地取得成本低和企业一次性拿地、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等原因,企业“囤地”、闲置浪费等现象在8个产业集聚区内一定程度存在。三是2015年上半年,全市获批建设用地724.2573公顷,完成征收77.388公顷,本年度建设用地征地率为10.68%。而根据文件要求当年批准的建设用地征收率必须达到40%以上,我市上半年征地率远低于省国土资源厅规定下限标准,本年度土地征收任务严峻。

(三)涉土违法走低,土地执法监督依然困难。上半年涉土违法案件、违法占地面积都在持续下降。但是单位涉土违法宗数少、面积大,个人涉土违法宗数多、面积小等特点依然存在。一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和国家对地方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的取消,濮阳招商引资更加困难,为使项目早落地,地方政府违规操作、未征先用等用地行为将更加频繁。而政府主导的外部经济性涉土违法行为面积大,执法困难。二是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在违法用地问题上进行博弈,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时大做文章。为降低全市甚至全省的违法用地比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时,有审批权限的机关会分配一定的指标用于批准重点项目用地。部分地方往往借此机会违法占地开工重点项目,等待上级部门卫片执法时予以解决,如此导致了“不违法、不批准”的恶性循环。三是濮阳市8个产业集聚区违法违规用地项目285个、违法用地962.8263公顷(不包括已修道路占地),分别占总项目个数和用地面积的43.58%、30.82%,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严重。且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困难。四是上半年个人涉土违法案件占涉土违法总案件的91.11%,且大多为农村宅基地和路边店,面积小,涉及民生,拆除困难。

三、工作建议

上半年,经济发展虽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但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多重困难和多方面矛盾相互交织,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已发生深刻变化,新常态下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变化,国土资源部门应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谋划和协调,谋定而后动。

(一)正确认识新常态。新常态的“新”是与“旧”的鲜明对比,是对事物本质的深化认识。是在国内外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政治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面临新的挑战等情况下,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

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工作出现了新变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资源需求更加趋于多样化和均衡性。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布局,切实发挥好国土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二是建设用地供给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统筹增量与存量,优化国土资源供应结构。三是资源配置更加突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逐步完善市场规则和定价机制,扩大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切实提高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四是资源承载力正在逼近“天花板”,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国土资源是大势所趋。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统筹国土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资源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和优化布局。五是国土资源管理正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多重手段转变。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充分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实现管理方式转变。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面对新常态,不能被动适应、不知所措,必须在深化理解、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发展规律,迅速调整思路,主动作为,在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权益方面取得新的成就。一是适应经济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土地不可再生,资源的稀缺性、资本的逐利性以及资源在不同利益主体、生产部门之间的选择性和竞争性,导致耕地资源不断地由农业部门向外转移。实施坚决有效的资源保护和用途管制制度,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根本出路。要加快推进“三线”划定,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二是适应自然规律,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制度。现代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多不可逆,占一亩少一亩。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是国土人应有的担当,是对人民和子孙后代的负责。要切实把牢土地闸门,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三是适应社会规律,坚持最人性化的资源民生制度。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最重要的群众工作之一,工作做得好,群众得实惠;工作出偏差,群众利益就会受损害。要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将“群众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把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到政策制定、征地拆迁、土地整治、地灾防治等各个方面。四是适应法制要求,坚持最严肃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培训,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支执法严明、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同时要做好国土资源相关法规,特别是耕地保护、宅基地管理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为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引领新常态。新常态下土地资源瓶颈制约因素得到有效缓解,国土资源部门已经从一个资源保护、要素保障的部门转变为一个参与宏观调控的部门,国土资源制度政策的变化,都会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国土资源部门要勇于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积极引领新常态。一是改变管理理念。耕地保护、涉土信访、涉土执法都被列入了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在新常态下,要坚信地方,依靠地方,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和政府在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等方面的作用,降低国土部门的系统性风险。二是要改变管理方式。现在已进入信息化大数据时代,国土资源管理要充分应用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方式,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办公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应用,实现从定性管理到定量管理质的飞跃和提升。三是要改变管理手段。优化办事流程,对于环节过多、过繁的,要予以删减、合并、优化,实行规范化、简约化办公。改变执法监管手段和方法,实行柔性行政指导和刚性执法检查相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存量土地扩建、新建、翻建多层标准厂房,依法转让或出租闲置厂房,实施厂房加层和余缺调剂,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对一些“僵尸企业”和尚未达到法定收回期限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和合理补偿,动员企业退出土地,探索企业用地退出机制,综合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综合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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